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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1801WANXIN MEDIA(601801)2024-01-26 09:25

当事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皖新传媒,A 股证 券代码:601801; 邓 琼,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18 号 关于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邓琼予以监管 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 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 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1 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2 经查明,2024 年 1 月 6 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