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 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组成,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7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须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