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下设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1 / 5 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