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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1838Bank of Chengdu(601838)2024-04-24 11:37

经评估,本行董事会认为甘犁先生、邵赤平先生、宋朝 学先生、樊斌先生和陈存泰先生五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独立董事甘犁先生、邵赤平先生、宋朝学先 生、樊斌先生和陈存泰先生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行独立董事甘犁先生、邵赤平先生、宋朝学先 生、樊斌先生和陈存泰先生的任职经历及自查报告,本行独 立董事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 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担 任任何职务,与本行以及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