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和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 与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滚装")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监管要 求,本次分拆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 增强独立性。 4、本次分拆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分拆重组形成的新 主体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5、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外运集运和招商滚装重组上市将对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 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6、本次分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审议本次分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分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相关议案表示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第 220 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