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实施细则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汽车工 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管理细则。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承诺 期限内的;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