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02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预留部分 第二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浪 雷山市 务 所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部分 第二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