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交易中 中国重工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中国重工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