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传媒:出版传媒独立董事制度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