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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603008xilinmen(603008)2024-02-02 08:51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提名的重大方案在形成决议前已得 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决议批 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