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中衡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