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中科曙光关于董事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董事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李国杰先 生告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4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 对李国杰短线交易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股票行为进 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 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李国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李国杰自 2011 年 1 月至今任中科曙光董事长。张某华系李国杰配偶。2023 年 3 月 3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张某华累计买入"中科曙光"3,343,296 股, 累计买入成交金额 153,669,067.94 元;累计卖出"中科曙光"3,342,596 股,累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