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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曙光: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08)
603019Sugon(603019)2024-08-22 11:17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公司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申报与披露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证券法 务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申报或更新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 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 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 的2个交易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