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