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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020Apple Group(603020)2023-12-05 10:3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其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