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 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