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普香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爱普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237,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6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9.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944,375.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