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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汽饰: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603035CAIP(603035)2023-11-29 10:40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 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