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1月修订)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改 变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董 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并且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六条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变更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向。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 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