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 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只能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 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 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