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 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