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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3037Carthane(603037)2024-04-28 07:36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 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上海 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 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 行为。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