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众股份: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03037Carthane(603037)2024-04-28 07:36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误导投资者。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