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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037Carthane(603037)2024-04-28 07:36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