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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603037Carthane(603037)2024-07-04 10:51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未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公司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己经成就。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