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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603037Carthane(603037)2024-08-19 08:26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监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够从各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在提 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