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美思德: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041Maysta Chemical(603041)2024-04-26 12: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 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