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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黎明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浙江黎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3,6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7.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82.6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211.5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