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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72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