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报告 期内,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锋 先生及董事陈常青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 识的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 | 其他 履行 | | --- | --- | --- | --- | | | | 建议 | 职责 情况 | | 2023/4/2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2022 年度内审报告》;2、 | 一致同意 | 无 | |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 |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