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7-1-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签发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3]14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问询函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简称 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