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第一次修订)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公司作为技术服务型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