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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603083CIG(603083)2024-03-18 11:0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 计核算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规范公司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 核算,检查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法治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等工作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