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董事会决 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拟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依 据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建议等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