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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根据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修订)
603083CIG(603083)2024-05-17 13:1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