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