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天成 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成自控"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成自控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9,239,30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1 元,共计募集 资金 499,999,995.62 元,坐扣承销费用 10,6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399,995.62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