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8 号)的回复 索引 页码 问询函的回复 1-8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8 号的回复 XYZH/2024QDAA1F0058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所"、"我们")作为长白 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白山"、"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提及的需要本所独立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现对问询函 回复如下。 7-2-2 问题 2、关于融资规模及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