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 了实施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还将在该地块以自有资金 建设其他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募投项目和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均同时启动、 同时建设。因此,为便于整个地块建设过程中部分款项的支付,公司拟安排自有 资金对部分款项进行统一支付,然后由募集资金置换以上款项中应由募投项目承 担的部分。预计置换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 目建设资金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机电"或"公司") 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神驰机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后以募集资金 进行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