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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603115HXGF(603115)2024-05-09 11: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