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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纯安)
603118GONGJIN(603118)2024-01-12 08:1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纯安 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