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纯安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作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 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 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纯安:男,1983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长沙分所负责人。2008 年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