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春风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垫付、承 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