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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天津 二零二四年二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