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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天津 二零二四年二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