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照独立性规定逐项核查了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燕女士、吕博文先生、刘照 慧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杨军先生、伏磊先生的独立性,并结合其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独立性自 查文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独立董事张燕女士、吕博文先生、刘照慧先生、杨军先生 (已离任)、伏磊先生(已离任)忠实履职、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