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独立董事制度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强化对内 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陕西康惠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人数及构成: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由会计专家、经济管理专 家、法律专家、技术专家等人员出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