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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陕西康惠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如设)主持;未设副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 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和总经理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