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康惠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 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将《2023 年年度报告》提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