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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康惠制药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康玉科先生、窦建卫先生和叶崴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陕西康惠制药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陕西康惠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康玉科先生、窦 建卫先生和叶崴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